1 照度要求
人眼的视觉范围比较大,即所能感受到的亮度范围比较大,无论是阳光灿烂还是月光昏暗,人眼都能通过瞳孔的自由调节来看清物体、分辨细节。对人眼所观看的舞台灯光而言,舞台及景片的明暗亮度只要观众视觉舒服就可以了。
摄像机是通过镜头光圈和内部CCD传感器灵敏度的调节来适应明暗变化的。演播室照度低时,摄像机可以开大光圈,照度高时可以开小光圈。但光圈的大小会影响图像的效果和质量,比如景深的虚实效果、图像的清晰度等等。当摄像机光圈开到最大时,光晕会比较明显;如果摄像机光圈开得过小,由于衍射现象会降低图像的清晰度。所以,作为电视灯光设计者,一定要保持节目录制现场相对合适的照度,使摄像机可以确定一个合适的光圈开度,来保证拍摄画面的质量。既不能照度太小,迫使摄像机开到最大光圈;也不能照度太大,迫使摄像机开到最小光圈,那样都会影响电视画面的效果。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摄像机灵敏度不一样,对照度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演播室灯光照度就是要保证摄像机可以调节到合适的光圈,获得清晰的画面。
2 光比要求
光比是指光投射在景物上形成的亮与暗之间亮度值之比,对景物运用不同的光比造型,可以呈现不同的艺术效果,光比大,对比强烈,视觉冲击大;光比小,对比柔和,可以让人体会到一种舒缓。
舞台灯光对光比的运用丰富、随心所欲,只要满足观众的视觉,自由度非常大。许多强烈的戏剧效果就是靠大明大暗的大对比来实现的(如图1)。电视灯光则不然,摄像机所容许的最大对比度有限。在电视灯光布光中,照度的大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调节摄像机的光圈来弥补,但被照物体的光比却是摄像机所无法调节的,应该说光比是相对客观的,摄像机是没办法把被照物体的光比从2:1调到3:1的。如果被照物体的光比过大,超出了摄像机的容许范围,此时,倘若摄像机以被照物体的亮部为标准调节光圈,使亮部细节得到体现,那么暗部可能会黑糊成一团;倘若摄像机以暗部为标准调节光圈,那么暗部可以体现层次,但亮部可能会曝光白成一片。这都是不理想的画面效果,都是编导所无法采用的。
设计者对景物进行布光时,往往通过面光、耳光、侧光、逆光、背景光等不同的灯位进行布光,根据不同的效果要求,不同灯位的照度大小配置、光比要求也不一样,但总体来讲,电视灯光要求光比不能太大,如果光比过大,摄像机反映出来的画面要么亮面曝光,要么暗面成黑糊状。灯光设计者在联排、彩排阶段如果发现电视画面有这种情况,要适时地对被照物的光比进行调整。电视灯光的任务就是要控制好景物的照度和光比,通过摄像机使景物获得良好的电视画面视觉效果。
3 色彩要求
灯光艺术的表现,还可以通过常规灯的换色器或电脑灯的色轮变换组合,以达到运用灯光色彩的变化描摹自然、渲染情绪的作用,或大红大绿、绚烂铺张,或淡红淡绿、温馨淡雅。
对舞台灯光而言,色彩的运用可以自由大胆、不受拘束。只要符合剧情需要、只要技术条件可以达到、只要观众的眼睛可以接受,什么样的色彩都可以运用。对电视灯光而言,运用的色彩宜淡不宜浓,不同的色彩在经过摄像机呈现到电视上出来的色彩会加深,所以,电视灯光所运用的色彩要根据录制后在监视器上呈现的色彩效果来调整。如果依据舞台灯光的经验来配置电视灯光的色彩,那么,许多深的色彩在通过摄像机拍摄后所呈现画面会“糊”成一片,无法体现景物的细节。尤其像蓝色、紫色系列等冷色调,人的视觉感受到的明明是淡蓝色,但经摄像机拍摄后的电视画面却是深蓝色了。如果根据舞台灯光的经验配色,把深蓝用到电视灯光中,那呈现到电视上的画面一定是蓝得一塌糊涂。所以对电视灯光而言,在运用色彩时,不仅要顾及现场观者的眼睛,更要密切配合摄像机,把握好色彩的度,使呈现到电视画面的色彩舒适通透。
4 色温要求
色温其实也属于灯光色彩的范畴,本文将其单独列出,是因为“色温”在电视灯光中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色温是表示光源光色的尺度, 单位为K ( 开尔文)。色温是按照绝对黑体来定义的,光源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发出的颜色相同时,此时黑体的绝对温度称为光源的色温度。随着色温的升高,从黑体逐渐向“红—橙红—黄—蓝”的颜色过渡。
同一物体在不同色温光源的照射下会呈现不同色彩。例如一张白纸,在3 000 K的白炽灯和6 000 K的荧光灯的照射下,按道理所呈现的颜色是不一样的,前者为暖黄色,后者为微蓝色。但事实上,人眼对这种差异并不敏感,没有色彩知识的人往往认为都是白色的,这是人眼的“色觉守恒”现象。人眼的这种适应性,使得人正常观察景物色彩,但不能准确地感觉色彩的特征。正是因为人眼的这种惰性,在舞台灯光中涉及到“色温”的概念,并不做过多强调,在涉及到灯光的色彩方面还是主要以人眼的视觉为基础的。
但在电视灯光中,色温却是个十分重要的概念,这主要是由于摄像机对于外界环境色彩的变化非常敏感、非常“客观”。摄像机的白平衡一旦确定,灯光微小的色温变化都会反映在电视画面上,拍摄不好的电视画面中人脸肤色没有还原好、有时偏黄或有时偏蓝,往往就是电视灯光色温变化和摄像机的白平衡没有协调好的原因。
在进行拍摄前,电视灯光和摄像机的协调配合有一个固定的工作流程。首先,灯光工作者开启一个基础照明光源(简称基础光源,是舞台照明的主要光源,一般是指演出中的面光、耳光、逆光等),此基础光源要求色温一致,和演出时常用的基础光源一致,把其他演出时不会用到的不同色温的杂光关掉。然后,不同机位的所有摄像机统一根据这一基础灯光进行“调白”。“调白”是电视工作者经常用到的一个俗语,所谓“调白”实际上是指调节白平衡的一种简称,也就是,所有的摄像机先统一按此基础光源定义一个白色,这样,所有的摄像机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白色”的标准。不同色温的光或有颜色的光则会以此“白色”为基础呈现出各自不同的视觉色相。
电视播出中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在购买追光灯时一定要考虑与演播厅基础光源或主光源色温配套的问题。如果电视演播厅的基础光源是3 200 K低色温,追光灯是6 000 K的高色温,而摄像机调节白平衡时又是以3 200 K的基础光源为依据,那么此时追光灯投射到人脸上、显示在电视画面上的颜色会明显偏冷蓝色。反之,高色温的基础光源一定要配备高色温的追光灯。如果演播室的基础光源色温为6 000 K,而追光灯配备的是3 200 K的光源,在摄像机以6 000 K的基础光源调白之后,此时追光灯投射到人脸上、摄像机拍摄后则显示为暖黄色,电视画面的偏色一定是很明显的、不协调的。
所以,电视台在购买追光灯时最好是首先考虑好自己演播厅基础光源的色温,使追光灯和演播厅基础光色温一致,以便更好地还原肤色。当然,现在追光灯可以配备升色温纸和降色温纸,但毕竟还是有可能出现不准确、偏色的情况,如果能一步到位不是更好吗?从戏剧舞台灯光设计转化到电视灯光设计的工作人员,往往对摄像机的原理和一些具体参数并未达到专业级别的理解,所以许多设计程序依然是感性的、缺乏理性的判断。作为一个电视灯光设计者,补习摄像机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戏剧学院舞台灯光课程所欠缺的。
节选自《演艺科技》2016年第4期赵建波《浅议电视灯光和舞台灯光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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